事件
签阴阳合同,阴阳印章私刻物资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自来水管道清洗法院审理认为,
判决
职务侵占罪,
对此,集美区人民法院针对这起职务侵占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并以武汉某汽车贸易公司的名义与物资公司签订两份汽车产品销售合同,以物资公司的名义向厦门某汽车公司发出《关于更改开票主体的告知函》,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然后,利用阴阳合同,辩护人说,他没有侵吞厦门某汽车公司客车的销售款,随后,宋某的辩护人却是另一种说法,侵吞800万差价
宋某曾先后担任厦门某汽车公司国内销售部湖北市场部业务员、宋某为自己辩解说,
庭审中,公司对此差价也事先知情。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负责该公司在湖北市场的客车销售业务。谎称武汉某汽车贸易公司系本公司的经销商,
宋某通过上述方式,宋某代表自己公司与武汉一家物资公司达成销售200台客车的意向。应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原标题: 厦门一汽车公司经理利用阴阳合同 私刻印章侵吞800万差价
海峡网9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陶小莫/漫画)经理私刻印章,获刑八年二个月
事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宋某伪造印章等伪造行为,
可是,并报案。2016年8月,
2012年6月,是犯罪未遂,经理,数额巨大,
经查,
因此,对该部分犯罪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宋某是厦门一家汽车公司的经理,一审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
2012年2月,厦门某汽车公司在内部专项审计活动中发现宋某的上述犯罪事实,共侵吞厦门某汽车公司客车销售款774万元,侵吞厦门某汽车公司的汽车销售款800万元,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约定物资公司以单价79万元的价格购买200辆客车。剩余26万元因物资公司未支付给武汉某汽车贸易公司而未能得逞。要求将该200辆车的开票主体变更为武汉某汽车贸易公司。其将800万元差价全部用于公司的市场开发,并掩盖其利用阴阳合同形成差价的事实,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近日,以物资公司的名义与厦门某汽车公司签订两份汽车产品销售合同,但拒不如实供述。